济南市宏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162号)要求,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在环保部门受理前由建设单位对项目环评进行公开。建设单位:济南市宏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济南市宏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莱新高速以东、泰莱高速以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 度 44 分 37 秒,北纬 36 度 11 分 27 秒。新建一条排水排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台注塑机,利用聚乙烯颗粒、聚丙烯颗粒、色母颗粒经过加热熔融、注塑后成品,年产排水排300吨),一条控根器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台吸塑机、1台牵引机,利用聚乙烯片材、聚丙烯片材、色母片材经过加热软化、吸塑、牵引后成品,年产控根器300吨),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5人,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天,不提供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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