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划定!钢城发布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冻结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冻结通告济(钢城)征冻告字〔2022〕37号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艾山街道办事处南城子坡、北城子坡社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汶水路,西至西外环路-磁莱铁路,南至府前大街,北至九龙西大街,具体名称及门牌号码为:莱芜市超细粉体化工制品厂、莱芜利达物流、永兴路169号(消防大队)、永兴路163号(北城子坡党群服务中心)、吴广轿车维修、云澍宾馆、光冉物资、永兴路105号(雅特家具)、供销社沿街楼、钢都大街19号(正廉服装店)、钢都大街17号(中正家具)、原莱钢机制公司、永兴路85号(富强宾馆)、永兴路83号(区城管局)、山海天小区沿街楼、中国石化莱芜第34加油站、金剑保安、南城子坡商住楼(住宅)、永兴路140-2号(烟草公司)、永兴路142号(原国税局及院内宿舍楼等)、永兴路146号(市生态环境和保护局钢城分局办公楼、文联等单位办公楼、原建设局两栋宿舍楼及附属建筑等)、金刚石厂、原城子坡派出所宿舍楼、金矿沿街楼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用地位置及范围图》为准,详见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特此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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