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安果果 发表于 2023-2-14 08:36

牛泉镇某院内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时被发现制止!

    2022年1月份,莱芜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牛泉镇李条庄村某院内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现象,给居民区带来很大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莱芜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对举报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一批烟花爆竹。经核查,亓某某未发生销售行为,其储存产品未流向社会。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莱芜区应急管理局对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其存放的烟花爆竹产品退库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群众举报属实,莱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济南市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龙锋镝 发表于 2023-2-14 08:51

{:8_494:}

华尔街混混 发表于 2023-2-15 16:58

举报人发财了{:9_543:}

华尔街混混 发表于 2023-2-15 16:59

应该建立人人举报制度{:9_543:}各个方面都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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