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这位大哥花800元就“带走”5000的玉器,警察上门“祝贺”!
近日,济南市钢城区的王某某享受到了一个“优惠”活动,仅花费800元就从玉器店内“带走”价值5000余元的玉器,为“祝贺”王某某的所作所为,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为其送上了一副“银手镯”……2月26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颜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店内玉手串被盗。颜庄派出所立即出警到达现场,经询问报警人得知,案发当日店内只有一个店员,期间忙于招呼其他顾客,未曾关注到店内其他情况,次日上班时盘点货物发现几串玉器丢失,怀疑被盗于是报了警。
为尽快确定嫌疑人身份,民警围绕当日店铺及周边视频监控开展调查,经细致分析研判,发现一身穿黑色上衣,面戴蓝色口罩,身材较胖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其住处抓获,当场查获8件玉器共价值5000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1 朝巴 缺心眼子 {:9_553:} {:9_553:} 店主估计开心了,玉的标价一般都高,有人买单了 花八百元是啥意思 盗窃怎么还花了八百 五千元的玉器价值八百就不错了,有点冤啊! 这玩意,八十万也是它,八块钱也是它,不过去偷,就不值当了! {:8_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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