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起舞 发表于 2024-1-2 08:01

钢城公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经开始执行!

关于钢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各街道(功能区),各停车场经营单位:
    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钢城区实际,制定了钢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设施。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泊位;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场所的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套停车场(对外开放的)以及其他应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
二、停车场收费标准
    以上停车设施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以小时为计费单位,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可以在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10%幅度内确定具体停车服务费标准。
三、停车场收费时段及方式
    (一)停车服务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从7时至19时(含19时),夜间从19时至次日7时(含7时)。跨时段的,白天和夜间分别累计计费,规定日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规定的日最高限价。
    (二)景区停车场分别执行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两种收费标准,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写字楼、商场配套停车场 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其经营单位应根据停车供需关系,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鼓励设置免费停车时间及其他优惠措施,减轻市民停车负担。
五、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车场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计费单位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停车场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车辆
停放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
    说明:1、停车不足30分钟(含)的免费。
    2、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后一个计费时间段内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该时段不计费。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政府划定的自行车停车区域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
    4、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下浮10%。
    5、车型分类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公立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政府定价标准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各时段不累计,不叠加,按对应用时的车次收费。12小时以上的按天收费,每日最高20元,超过12小时不满24小时的按一天计费。
    2、就诊就医者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3、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免收一辆车停放服务费。
    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
景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政府定价标准
   说明:1、收费按次计费,每个计费时段为8小时。
   2、景区停车场分别执行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两种收费标准,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
   4、车型分类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少年臣 发表于 2024-1-2 09:04

静态?

栾一天 发表于 2024-1-9 14:09

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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