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者为寇 发表于 2024-3-28 08:53

4月1日起,钢城区多条主干道路禁止大货车通行!

关于对前进路等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钢城区前进路(钢都大街至府前大街)钢都大街(前进路至永兴路)、府前大街(前进路至永兴路)禁止大货车通行。
    “大货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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