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报告全本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因此,我公司进行报告书全文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全本公示、公众参与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报告书、公众参与报告的方式和途径,请致电我公司联系,田经理:15253169759 济南市钢城区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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