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中沙 发表于 2025-2-21 08:45

判刑三年!莱芜区破获一起放火案

    2024年3月15日上午,在莱芜区寨里镇xx村附近,宋某用随身携带的气体打火机在村西山路边不同位置点燃路边杂草和树叶,引发火情,点燃后宋某逃离现场。

    后经附近村民、护林员等将火情控制并扑灭,造成损失3万余元。

    2024年4月1日,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4年12月30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判刑三年!莱芜区破获一起放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