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过年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
成为很多山东老师儿们关注的问题!
从东营、滨州两市的政府网站了解到
目前两地已明确
春节期间可以有限制的燃放烟花爆竹!
东营
小编在东营市人民政府官网-网上民生一栏中看到:12月10日,有市民提问称,下个月就过年了,可以放鞭炮吗?
东营市公安局于12月14日回复该市民表示,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关通知。滨州 除了东营,小编还发现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18-19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决定》以及对相关内容的解读,详情如下:
简明问答中明确,《办法》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关于部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滨州滨城区民政局已经作出了规定,详情如下:
致滨城区广大居民:
近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滨城分局转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根据工作安排,现予以公示,各区域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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