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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惕!再发风险提示!钢城两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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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3-5-7 0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5日
钢城区处非办
再一次发布“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市民
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
济南市圣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钢城、艾山、里辛分公司

未经批准 吸引资金
已涉嫌非法集资
请自觉远离
↓↓↓
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
广大市民:
    近日,我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地址:钢城区友谊大街与新兴路交汇东600米,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股权投资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该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鉴于上述,我办现郑重发布提示: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如有群众参与该涉嫌非法集资项目,应尽快退出,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钢城区处非办举报电话:76896387
济南市钢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济南市圣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大市民:
    近日,我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济南市圣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钢城分公司(公司地址:艾山街道逯家庄社区朝阳路以东、育才路以北沿街楼)、济南市圣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艾山分公司(公司地址:艾山街道南城子坡社区府前街西首路北)、济南市圣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里辛分公司(公司地址:里辛街道北外环路、双泉路交叉口东250米路南)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股权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该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鉴于上述,我办现郑重发布提示: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如有群众参与该涉嫌非法集资项目,应尽快退出,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
    钢城区处非办举报电话:76896387
济南市钢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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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3-5-8 16:37 | 只看该作者
承诺15%年息,50万以上的存款可以每月领工资,看着很诱人,但是你的本金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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