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75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1000元出售个人银行卡“跑分”,钢城小伙换来行拘10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5-8 09: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4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曹某某开出一张“反诈行政罚单”。该案是自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钢城区第二例依据该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钢城区首例因出售个人银行卡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经查,2023年1月底,在家待业且负债累累的曹某某在网上认识一网友,在对方的怂恿下答应进行“跑分”,并在对方的指示下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转移涉案诈骗资金10万余元,造成两名受害人损失严重,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依法对曹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5月5日,送济南市拘留所收押。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5-15 06:04 , Processed in 0.025079 second(s), 2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